近日,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《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》,明確了從2018年6月1日起,增值稅的納稅申報表將有以下3大變化。
一、調整本期銷售情況明細表
將《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(一)》(本期銷售情況明細)中的第1欄、第2欄、第4a欄、第4b欄的項目名稱中的17%,11%分別調整為16%和10%。(第3欄“13%稅率”相關列次無需填寫)
顯然,以上這個調整是因為,從5月1日起17%和11%的增值稅率將分別變更為16%和10%,而從6月1日起,剛好是新稅率的第一個納稅申報期,所以《納稅申報表》的調整從6月1日起施行。
二、調整服務、不動產和無形資產扣除項目明細表
將《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(三)》(服務、不動產和無形資產扣除項目明細)中的第1欄、第2欄項目名稱分別調整為“16%稅率的項目”和“10%稅率的項目”。
三、調整本期銷售情況明細表第14列的計算方法
在《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(一)》(本期銷售情況明細)填寫說明的第(二)項——各列說明中第14列“扣除后”“銷項(應納)稅額”的表述中增加以下內容:
第2行、第4b行14列公式為:若本行第12列為0,則該行次第14列等于第10列。若本行第12列不為0,則仍按照第14列所列公式計算。計算后的結果與納稅人實際計提銷項稅額有差異的,按實際填寫。
文字表述氣死不夠直觀,把它對應到《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(一)》(本期銷售情況明細)表中就是,如果下表中的第12列為0,那么扣除后的銷項稅額等于扣除前的銷項稅額。
好了,增值稅《納稅申報表》的三大調整說完了,下面咱們簡單看一下《納稅申報表》的填報順序。
《納稅申報表》的填報順序
增值稅《納稅申報表》并不是一個表,而是由很多附表組成,企業在填報這些附表時,不管是線上申報還是線下申報,都最好按照一定的順序填報,因為前面計算的數據在后面可以直接用,這樣就不會重復計算,也不容易算錯。
現在的企業幾乎都是通過金稅盤或稅控盤進行線上遠程申報,線上申報就更要嚴格按照順序填報,填錯會直接導致無法提交。
《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(一)》(本期銷售情況明細)第1至11列;
《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(三)》(服務、不動產和無形資產扣除項目明細);
《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(一)》(本期銷售情況明細)剩余部分;
《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(五)》(不動產分期抵扣計算表);
《固定資產(不含不動產)進項稅額抵扣情況表》;
《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(二)》(本期進項稅額明細);
《本期抵扣進項稅額結構明細表》;
《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(四)》(稅額抵減情況表);
最后根據以上各附表的填寫數據填寫主表《增值稅納稅申報表》。
零申報填報順序
以上的《納稅申報表》填報順序是針對普通的每月有銷售額的企業,如果你企業暫時沒有銷售收入,可以零申報,零申報的填報順序要簡單得多。
填報《納稅人信息采集表》;
刪除《應稅服務扣除項目清單》和《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》; (若不刪除這兩張表就會報錯,不能正常申報)
填報《申報表主表輔助填報工具》,補零即可;
填報主表《增值稅納稅申報表》,補零即可;
保存并提交。
其實不管填報順序如何復雜,不管今后《納稅申報表》還要做哪些調整,只要企業的賬目做的規范直觀,填報起來都不會太麻煩的,你企業的賬目是有點亂呢還是狠規范呢?溫州金算盤